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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特别是私营、民营企业员工是否按标准拿到了工资?从9月份开始,西宁市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根据劳动部门接到的投诉情况来看,企业中拖欠职工工资、工资支付不够标准的主要还是民营、个体私营企业多,为此,检查人员主要针对这些企业进行了检查。
此次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进行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包括医疗、餐饮、宾馆等各类企业32家,其中国有企业2户,民营企业20户,个体私营企业10户,涉及员工4000余人。检查中发现,青海省康乐医院、中发源餐饮公司、西宁市新华书店、青海华德宾馆等大多数企业能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青海省最低工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但也有个别企业主要是民营和个体私营企业,不能严格执行规定,所支付员工工资低于西宁地区2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此,劳动部门向企业宣传了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标准等政策规定并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西宁晚报
作者: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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