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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编者按: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
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会后,我省召开了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下发了《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精神深入人心,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顺利进行,本报特开辟《扩大就业 促进再就业》专栏,力求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的新闻报道,宣传有关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把加强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过程中转变观念、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先进典型报道出来,以营造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2002年,青海省各地把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全年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3.9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1.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全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于去年10月专门召开了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当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并下发了《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经过全省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项配套政策已陆续出台,并开展了政策实施前的干部培训和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宣传工作,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省各地实行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年终认真考核。年内,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万余本,并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涉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乱收费现象,落实优惠政策。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多次举办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供需洽谈会,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了机会。劳动保障部门还在西宁、格尔木两个试点城市建立了社区就业服务机构,使开发新区的就业工作初见成效。
我省整体规划并建立了省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局域网及资源数据库,按季度发布全省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就业政策,为用人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和各类求职人员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服务。继2001年驻藏劳务工作站成立后,我省去年又积极筹建了驻粤劳务管理处,全年累计向青藏铁路建设输出劳务工0.7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就业46万人次。
去年,我省还继续实施了劳动保障部第二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各类人员6.7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4.3万人;有1.05万人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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