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本报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我省自9月开展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活动,并开展了旅游区等级评定工作。通过各地自查、上报省局、整改达标、复核验收后,已向国家旅游局报国家级4A旅游区6家,3A级旅游区6家。
申报的6家4A级旅游区是塔尔寺旅游区、青海湖旅游区、格尔木昆仑旅游区、三江源生态旅游区、原子城旅游区、土族故土园旅游区;6家3A级旅游区是坎布拉旅游区、乐都古文化旅游区、热贡艺术旅游区、西宁高原古城旅游区、十世班禅故居旅游区、贵德黄河上游温泉旅游区。
稿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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