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信息采集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1999]117号文件《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总课题组第五次工作会议纪要>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信息采集建议方案>的通知》精神,本着高考信息采集要逐步与高中阶段学籍管理信息相衔接的原则,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对我区2000年普通高校包括保送生、职业中学师资班、高职班在内的各类招生考生信息采集方案规定如下。
一、考生信息采集方式我区2000年普通高校招生信息采集时间紧、任务重,考生信息的采集采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负责,盟市、旗县两级招生机构分工负责,考生所在学校积极参与的方式进行。
1、报名信息的采集: 报名信息分为基础信息和报考信息两部分。基础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户口所在地区代号、通讯地址、考生照片等有关信息;报考信息包括考生报考专业类别、外语应试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考生照顾条件及定向招生等信息。2000年的基础信息和报考信息同时采集,采集时间从3月15日开始。
报名信息的采集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修订、印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代码手册》(以下简称“代码手册”)。“代码手册”发到考生手中,人手一册。
第二、由各盟市招生机构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统一格式组织制作《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可以通过印刷厂印刷,也可以通过激光印字机打印。样表为A4幅面,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可从自治区教育科研网直接下载)。
第三、组织准备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旗(县、区)填写“信息采集表”,同时由旗(县、区)招生机构赋予每一位考生一个考生号。
经自治区批准的跨盟市招生的学校,以及盟市批准的跨旗县区招生学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组织填写“信息采集表”,由学校所在地旗县区招生机构赋予考生号。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考生号后四位为顺序号,对一个旗县来说,顺序号范围为0001--9999,每位考生的顺序号不能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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