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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内蒙古频道电 日前,呼和浩特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企业转制任务。
《通知》要求,所有工业口、商贸流通口的国有、集体企业,要在2002年6月前完成转制,个别难度大的企业也应在6月份前完成转制方案的审批工作。其中列入享受国家优化资本结构政策实施破产的呼和浩特市炼铁厂、呼和浩特市煤机厂要力争在2002年12月前完成;属于公用事业性企业煤气化总公司、公交公司、自来水公司、城建公司应在今年10月份前完成转制工作;已经完成转制的企业要在今年6月份以前,把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完善各类相关法律文件和手续等遗留问题彻底解决;改组股份制的企业要严格按《公司法》的要求规范运行,建章立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通知》要求,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领导,要下大力气抓好企业的转制工作,重点解决企业转制的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理等重点难点问题。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计划,责任到人,确保企业转制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各综合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企业的转制工作,保证企业转制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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