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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部分省市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之后,为做好我区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卫生系统及时安排部署了全区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向全区及时下发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的《防治非典型肺炎技术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
卫生厅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要求和广东省的防治经验,确定内蒙古胸科医院为疑似非典型肺炎患者的收治医院。并向胸科医院拨付了专项资金,购置有关设备用于防治工作。为做好预防和救治工作,自治区各大医院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学习非典型肺炎的治疗原则和预防措施,开展院内感染知识培训,防止疫情扩散。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收治有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院,及时调整病房,加强医疗设施建设;医护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满足救治病人的需要。
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卫生部门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把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当作重中之重来抓,全面落实国家发布的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措施,制订本地区应对预案,加强监测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疑似病人管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发生和蔓延。各级医疗机构,要制订各自相应的技术方案,做好治疗和预防工作;建立发热门诊和可疑病人留观室,对有类似症状的患者,进行留验观察治疗,必要时设立指定医院或专门病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做好全区非典型肺炎的监测和消毒处理工作,及时掌握发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非典型肺炎的流行。与此同时,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以预防春季呼吸道传染病为中心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预防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知识,特别是预防非典型肺炎的有关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习惯,减少受感染的机会,一旦出现类似病证,尽早就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保证各族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自治区的社会发展和稳定。
稿件来源:自治区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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