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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自治区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今年安排资金5.84亿元,全面发展教育事业。
据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符太增介绍,今年自治区安排的5.84亿元教育事业费中,其中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19亿元,将与国家的专款统筹安排,重点支持“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农村牧区扶困助学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等基础教育工程建设,同时要筹集资金着手解决生态移民子女上学困难问题,改善边境牧区办学条件,力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70%。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重视解决贫困地区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继续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今年,自治区内高校计划招生5.4万人,比上年增长9.4%;完成西部重点高校项目建设,实施内蒙古大学十五“211”工程;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切实解决牧区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
稿件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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