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免、抵、退”税2.1亿扶持出口企业
2003年2月18日09:58
2002年,包头市国税局共为包头市56家出口创汇企业办理“免、抵、退”税21866万元。 包头市国税局严把申报、调查、审核、退税等关口,为包头市鹿王羊绒集团、包头铝业、内蒙古包钢稀土公司、包钢进出口公司等56家出口创汇企业共计办理免、抵、退税21866余万元,其中,办理“免、抵”调库5566.06万元,办理退税16300万元,平均出口退税率84%,有效扶持了出口创汇企业的发展。 据统计,呼市50多家出口企业所享受的“免、抵、退”政策,每年新增效益可达近万元,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稿件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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