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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蒙古兴安盟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为民排忧解难的最直接、最经常的工作,及其依靠人民群众,掌握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渠道。各级人大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信访办理力度,2000年以来,全盟人大系统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51件,在人大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所有信访案件结案率达85%,人大信访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造良好的倾诉环境,畅通应有的信访渠道
人大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兴安盟人大工委为畅通应有的信访渠道,专门成立了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法制信访科,配备了素质高、作风好的干部做信访接待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人大信访接待制度,出台了多项信访有关工作制度,使人大信访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同时建立健全了全盟人大系统信访信息网络,各旗县市都配备了专兼职信访信息员。为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各级人大普遍设立了领导接待制度,对重要案件,工委领导亲自接待、亲自过问,组织调查小组深入基层协调督办,直至按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办好为止。
突泉县人大针对某地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在2000年专门安排了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地确实存在乱收费问题,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直接导致了适龄儿童辍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此问题引起了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决定对此开展个案监督。在人大的大力督办下,该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制定了《中小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及其他一些制止乱收费的措施,有效地遏制了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部分失学儿童又重新回到校园,群众对此非常满意。
分级负责、归口处理,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人大信访工作面广、量大、人手少,大量信访案件不可能直接处理。几年来,全盟各级人大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案件,做到不推不拖,主动接待,耐心解答,认真办理,属于"一署两院"及下级人大办理的案件及时批转交办,信访案件合理分流,并加大协调督办,使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000年,盟市两家法院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判令被告苏某限期拆除占用邻居公用过道修建的违章房屋,但在法院执行期间,苏某通过关系补办了违章建房的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给法院执行造成了困难。该案原告将此事反映到盟人大工委后,盟人大工委经过对本案情况的调查了解,确认苏某新建房屋属违章建筑,向法院下达了对此案尽快执行的催办函,法院根据人大督办意见向被告发出三日内自行拆除的公告,并协调土地规划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依法撤销了苏某取得的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使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抓住热点、解决难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具有群众性是人大信访工作首要的、根本的性质,努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信访工作的保证。近年来,全盟各级人大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开展信访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不仅密切了人大同群众的联系,维护了社会稳定,而且有效地推动了行政单位和司法机关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科右中旗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二次会议前夕,陆续接到群众的来信来访,集中反映旗法院个别法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旗人大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听取法、检两院办案情况汇报,并及时提出个案监督意见。他们认识到,依法行使任免权,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到法官工作岗位上来,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的基本前提,当收到法院提请的任职报告后,人大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法院系统,对提请任职人员进行了任前考核,结果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有问题的4名法官未被任命,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兴安日报)
作者: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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