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旅游重点旗县市(区)成立“假日旅游协调会议”机构
为了保证我盟假日旅游业务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盟旅游重点旗县市(区)相应成立了“假日旅游协调会议”机构。
“假日旅游协调会议”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假日旅游的管理和引导;要求旅游、商业、餐饮等社会服务企业要明码标价;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要对景区、景点和社会服务单位的治安、运输市场、交易行为以及食品卫生加强管理,严厉打击欺客宰客、扒窃等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经营,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同时,引导旅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爱护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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