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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农村千家万户广受其泽。目前,这一工程已成为自治区最大的扶贫工程和结构调整工程。2002年,全区退耕还林(草)367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600万亩,当年国家财政补助钱粮折款10.7亿元。退耕地区涉及农户63.5万户330多万人,约占全区农业人口的五分之一,比全区本年度“千村扶贫”工程扶持的贫困人口还多 70万人。国家在8年内将直接补助每户0.55万元,平均每年人均增收200元。按照规划,自治区在近3年内再退1000万亩,国家财政补助钱粮折款将达178亿元,至少涉及200万户,人均将增收2500元。
内蒙古人均占有耕地7.8亩,有的地区高达15亩以上。大部分地区实施退耕后,仍保留了充足的口粮田,农民口粮基本不成问题。退耕还林为农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环境。一是可以利用国家补助的粮食进行养殖转化,为发展农区畜牧业提供饲料来源。二是退耕地还林还草后,扩大了农区优质牧草资源。三是能全面推行舍饲圈养和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向集约经营要效益。 (陈永平)
稿件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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