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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武立真 杨宗惠)本报《贺兰山东麓一林带惨遭砍伐》一文昨天见报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也引起了银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一名副市长为组长的调查组。记者就此次林木被砍事件采访了自治区林业局,以及当事单位银川市交通局等。
昨天上午,记者专程采访了自治区林业局资源保护处荣处长。他说,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无论被伐树木权属归谁,都必须报请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路篱或低矮灌木也不例外,即使病虫害严重或枯死的树木,也须经自治区森林防护总站等相关部门测定,并做出是否进行采伐更新的决定后才能进行,且必须办理采伐申请许可证。树种更新还必须严格按照林业部门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凡没有办理合法手续擅自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数量巨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银川市交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10多年来,新(市区)小(口子)线两侧的防护林,一直由该局管护,为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并认为该林带权属归他们。被伐的榆树和杨树地处旅游区影响交通和美观,从观光、美观角度考虑适合栽种常青树,近3年来,因病虫害严重,他们已投入170万元进行分批改造更新。他们还准备在被伐林带种些花,但因经费紧张没有下种,并认为对自己管护的有病虫害的林木进行更新是很正常。当记者问交通局有无采伐许可证时,一名长期负责小口子防护林工作的干部说,砍伐路篱好像不需要办理手续。另一位工作人员也说,他们砍伐的都是小树。但记者在现场看到的并不全是小树。西夏区农林牧业局一负责人也认为砍伐路篱不用审批,若擅自砍伐大树就是违法。
昨天下午,银川市委、市政府组织的调查组已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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