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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是我区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领导管理机构。负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申请受理和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厅,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无公害食品认证分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产地认定由自治区无公害食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产品认证由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并组织上报农业部认证。
产地认定的程序是:申请人向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并上报自治区无公害食品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产品认证的程序是: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申请人向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提出申请;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初审并上报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容许使用无公害食品标志。同时进行公告。
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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