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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银川12月10日电(记者黄会清)宁夏金昱元氯碱公司电石分厂发生恶性烧伤事故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和青铜峡市支公司迅速组织专人到现场勘察,认定此次事故属保险责任范围,日前已将20万元的保险金预付。
12月6日上午,宁夏金昱元氯碱公司电石分厂电石炉溶液发生喷射事故,共灼伤41人,其中有19人参加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铜峡市支公司已经支付的资金是按保单约定的限额医疗费用。该公司还将根据《残废赔偿参考标准》积极做好赔款结案工作。
据宁夏金昱元氯碱公司电石分厂厂长周光湛介绍,参保的主要是厂里的老职工,分厂试生产才两个月,许多工人是招聘试用的。
目前,仍有6名重伤者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已有8名伤者做了切喉手术。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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