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零首付”,指购房户在购买商品房时,不必在首期一次性支付20%以上的房款,而由房地产商替购房户垫付,购房户申请用于支付所购商品房首期房款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7月19日,计强强和建行上海分行签定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成为第一个享受个人住房贷款零首付的客户。 显然,用已有产权住房作抵押获得新房首付款贷款,上海的零首付是有条件的,真正意义上的零首付只需要所购新房做抵押就可以获得全部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