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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一名15岁的少年厌学逃学,贪图玩乐,深夜挥锤袭击单身妇女抢劫钱财。虽未满法定年龄,但因情节严重、手段恶劣,日前被提起公诉。
现年15岁的傅某系高安市区人,初中毕业后父母送他到宜春市某技校念书。但他无心学习,没多久逃学回到高安,与一些小混混纠合在一起,沉迷于吃喝玩乐,没钱花便结伙敲诈、抢劫。2002年11月26日晚10时许,手头拮据的傅某携带木柄铁锤,窜至高安市安居工程宿舍区,见一30多岁的妇女骑车下班回家,便尾随其后,趁她放自行车时,挥起铁锤向她头部猛击,致妇女倒地不起。傅某夺下手提包便逃,抢得现金两百余元和小灵通手机一部。后少妇被送医院抢救脱险,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警方根据受害人提供情况,在某游戏厅抓获傅某。(冬军、熊慧平)
(稿件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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