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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青)贷款不成,江西进贤县三里乡后坊村的吴向阳竟携带自制炸药和手枪绑架信用社主任的儿子及其家人,勒索6万元后仓皇潜逃,不到一个月就被警方抓获。近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判处吴向阳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18日上午9时许,多次向进贤县三里乡信用社主任胡某贷款未果的吴向阳,携带12节自制炸药,2支自制手枪骑摩托车来到胡某家中,吴向阳将胡某儿子胡华(化名)用尼龙绳捆绑,然后打电话给胡某勒索现金8万元,并威胁:“不准报案,否则就同归于尽。”吴向阳又将随后来探望胡某的4位亲人扣作人质。
中午12点多,为确保人质安全,胡某将筹来的6万元钱由吴的父亲转送。钱到手后,吴向阳才将几名人质释放,而胡华仍被其用枪押扣,后胡华被警方成功解救,吴向阳却携款仓皇逃走。
4月13日下午,窜至山东省威海市的吴向阳被警方抓获归案,6万元巨款被其挥霍所剩无几。 来源:《法制日报》 200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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