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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1月27日电(记者 张敏 沈虹冰)在江西,无论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还是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去年都前所未有地大规模遭遇到全省各级检查机关的反腐风暴。共有1801人被立案侦查,5441万元的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被挽回。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介绍,江西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仅加大了办案力度,突出查处重点,注重办案效果,而且建立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健全指挥协作机制,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方面,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218件1367人,其中查办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356人,占立案总数的26%。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仅100万以上的案件就有16件,立案侦查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37人。如上饶市劳动局原局长李再春、工商局原调研员涂福生在先后任铅山县县委书记期间受贿案,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罗贤椿在长江堤防加固工程招标中收受贿赂案等。
江西省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也明显加大。立案侦查395件434人,同比上升107.9%和102.8%,其中滥用职权类案件109件123人,玩忽职守类案件136件147人,徇私舞弊类案件100件106人。其中有已被查处的赣州市商业银行原工会主席巫飞麟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导致千万资金被骗案等。
为减少职务犯罪,江西省检察机关在“严打”的同时认真落实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方针,结合办案开展重要领域系统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案单位个案预防、以案释法警示预防,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完)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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