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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首例因拖欠水费而诉诸法律的“水官司”审结,长期无理拖欠水费的被告被法院判败诉并将支付所欠水费160余万元及利息。
去年12月份,南昌供水部门因追讨水费欠费分别将江西南方电动工具厂和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压力容器厂告上法庭,这在我省尚属首次。据了解,江西南方电动工具厂自1998年至2002年9月共拖欠水费168万余元,南昌供水部门多次上门催收均被对方以种种理由拒付。面对日益增大的欠费数额,南昌供水部门只好将该厂告上法庭。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欠费情况属实,且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判决该厂向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所欠水费和利息。而另一被告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压力容器厂也经过庭外调解方式对所欠的57万元水费分期偿还。
(稿件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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