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管执法严禁"吃、拿、卡、要"
2003年4月11日15:07
10日,记者从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即日起开始实行“六条禁令”,以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聘。 据了解,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3月19日就已通过了将要在该市城管中实行的“六条禁令”,主要用以规范城管队员执法工作。“六条禁令”包括:严禁“吃、拿、卡、要”,严禁酒后执法,严禁无证或酒后开车,严禁为违法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严禁着制式服装进入酒店、娱乐场所消费,严禁参与各种收费。(揭秉刚、李薇)(责任编辑:刘文静)(稿件来源: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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