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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网讯】大连市220多户国有、集体困难企业的3600余名退休人员将开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连市劳动保障局近日出台规定,将长期停产或名存实亡、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无法保障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纳入医保。
按规定,大连市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残疾军人),比照破产企业的缴费办法缴费。考虑困难企业的实际状况,退休人员的缴费按照一次性减半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办法解决(基数为上年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1300元,5年共计6500元)。减免的部分由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解决。
目前,困难企业参保的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市属困难企业首先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区属企业向区劳动保障局申报。经企业主管部门和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后,统一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全市困难企业的参保工作年底前将全部结束。
此外,困难企业在职人员的参保,待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或企业宣布破产后,按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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