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报网 >> 北京 >> 新闻 >> 经济新闻
>> 热点推荐
陕南为何频频发生水灾?专家认为既是天灾也有人祸

不满意不交钱  广西一旅行社要当“冤大头”?

北京一男子被判离婚不满 将四岁男孩抛弃在法庭

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 江苏立法禁止胎儿性别鉴定

法学专家:南丹特大矿难案审判凸显中国法制进步

 

  相 关 报 道  
 
  相 关 专 题

 


人民网地方网

北京人才市场向外资开放

2002年6月20日08:39

    

     北京的人才市场终于向外资敞开了大门。《北京市鼓励设立中外合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暂行办法》昨天正式颁布实施,对外资涉足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形式、双方资质、程序,管理部门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今后凡外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或相关业务的,可与本市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以合资、合作形式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外商独资则暂时不被允许。办法还规定,中方投资者应当是取得《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外方投资者应当是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或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有与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和设施;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人员需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接受过系统的人事管理及经济资格专业培训合格者;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至于中外合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含利用互联网开展上述服务)人才培训、人才推荐与招聘、人才素质测评、智力开发服务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稿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记者张晓娟

 

  参 加 讨 论
  留 言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E_mail: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 (010)65091719 (010)6509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