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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硕鼠贪污2000万 北京“追逃”落网第一人今被判死刑

2001年12月28日08:26

    

    今天上午,“6年造了2700万”的北京“追逃”落网第一人、原国航财务处成本二科副科长杨宁被戴上了手铐。他因贪污2400余万元、挪用公款200万元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天在宣判中,杨宁显得异常冷静,在逃4年之久的他早已料到会有今天的结果,他曾 说过:“对我来说判无期还是判死刑已无所谓了,也许判死刑更好一些,就能彻底解脱了。”

    杨宁原是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财务处成本二科副科长,他在1992年4月至1995年1月间,采用以假发票、假记账凭证平账等手段,将本单位公款人民币2429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杨宁在1993年6月还擅自将中国航材公司北京供应中心退还给其单位的公款人民币200万元挪用给由他担任财务部负责人的北京市新嘉丰科技开发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至今尚未退还。

    作案之后,杨宁的犯罪行为一直未被单位发现,甚至还得到了提拔重用。1996年,国航纪委在调查杨宁私自挪用处理废旧飞机器材款,为航材科购置富康轿车案件中,要求他接受审查。杨宁此后不见踪影,逃亡重庆达4年之久。但由于思念女儿及精神压力极大,杨宁于今年春节前返回北京,被朝阳警方于除夕拘留,随后移交给朝阳检察院,成为今年开始的检察、公安联手网上追逃专项斗争中第一个落网的职务犯罪分子。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有企业财务及管理制度存在不少漏洞,缺乏有效监督,杨宁作为一个副科级干部能够贪污公款2000多万元,应该给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敲响一个警钟。  

作者:高志海王蔷高志海

稿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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