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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6月04日08:51

本网专稿:北京将在44家国企进行工资改革
职工工资发多少  企业自己说了算

 

    人民网北京6月3日消息  记者吴坤胜报道:北京市决定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原实行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的44家国有企业,进行工资总量决定机制改革试点:职工工资发多少,企业自己说了算。这是北京市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由于国企改革诸多措施没有到位,特别是在分配上有种种限制,给职工发多少工资企业不能自主决定,出现了国有企业职工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远远比不上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造成了大量人才流失。这次北京市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量决定机制改革后,试点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以及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参照政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市有关综合部门对试点企业每年不再核定其工资总量,而是采取事后监督的方式,通过企业出资人对试点企业进行跟踪调控;企业年度职工的工资增长率,可通过企业劳资双方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专项协议形式予以确定;没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国有企业,当年工资水平不得增长;试点企业将建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出资人依照产权关系和以人工成本约束形成的收入分配相互制约关系为核心、以劳资双方集体协商为手段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试点企业试行集体协商决定工资,试行职工收入银行个人账户制度,经企业出资人同意可以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官员称,此次试点的目的是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总量决定新机制,为国有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创造条件,使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拥有更加充分的工资总量决定自主权。这位官员说,选择试点单位需要具备一系列基础条件,必须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考核评价中,被确认为优良等级的企业。目前属于上述等级的企业共有34户,加上原实行劳动工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10户企业,共44户国有企业符合试点条件。上述企业中的企业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整体不能作为试点单位,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可以推荐一户所属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参加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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