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3日电 记者刚刚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获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出了200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具体意见。
今年招收保送生的学校为:经教育部批准,2003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高校招收的保送生,必须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的资格认定,以省教育厅审定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和省级赛区一等奖获得者(经教育部审核的各学科竞赛名称及获奖名单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阅,网址:WWW.CHSI.COM.CN)。
三、郑州外国语中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继续向外语院校及其他高校的外语专业保送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这部分学生的保送资格须经郑州市教育局核准,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备案。
四、教育部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实验班”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推荐的保送生和南开大学“数学试点班”所招收的保送生,以及公安英烈子女保送到公安院校,都必须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省招生办公室要求各级招生部门和有关高校、中学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监管。中学不准推荐不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给高校,高校也不得录取不符合保送资格的学生。对在保送工作中以各种形式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纪录取的保送生坚决予以清退。
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