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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郑州市将对2003年职业技能进行鉴定。
此次鉴定的职业(工种)包括车工、推销员、家政服务员、汽车修理工、动物检疫防治员、电子商务师等95个职业(工种)。
初、中、高级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分别为:各类职业培训学校的毕(结)业生或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学(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或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者;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及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或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不少于10年者。
具体鉴定时间为4月19日、6月21日、8月23日、10月25日和12月20日。
大河报
作者:记者 司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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