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今年第1号公告
2002年1月11日08:15
湖南广播在线消息: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1月9日,湖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向社会发出公告: 一、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二、禁止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为成年人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四、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昼夜值班制度,对发生的火灾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稿源:【湖南广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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