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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举报假冒伪劣最高奖为30万

2003年3月26日10:58

    

    三湘都市报3月25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质监局证实,举报假冒伪劣属实将获得奖励,最高可以获得30万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12365”质量申诉举报电话向质监部门举报;或以书面举报,将制假售假线索直接向各级质监部门举报。举报线索一旦被证实,举报者就可以按照货值标准获得奖励。 

    奖励标准为:对于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立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6%、3%-4%、1%-3%、0-1%给予奖励;对于大案要案,质监部门已经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未作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不同情况由质监部门或者司法机关按照立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4%-5%、2%-3%、1%-2%、0-1%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作者:记者文华 通讯员杨沙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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