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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3月11日讯(通讯员刘亿军)省会部分路段“禁摩”经过10天的“缓冲期”后,今天起开始正式开罚。据市交警支队统计,开罚首天,有11人因无证驾驶被治安拘留,57人因闯“禁区”被处罚款和扣分。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3月1日正式实施后,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摩托车驾驶员的自觉性也提高了。同时,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出大量警力,纠正摩托车闯禁区等违章。并将前10天列为处罚“缓冲期”,以纠正教育为主。今天,驾摩托车闯禁区的57人,均受到吊扣驾证2个月,罚款30元,违章计点扣3分,并参加交通法规学习班。而11名无证开车的,被依法治安拘留15天,并暂扣车辆。
据交警部门介绍,今年3月1日起“禁摩”10天来,全市摩托车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36.7%。开福区在“禁摩”实施10天内,仅发生3起摩托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0%。
交警部门重申,社会上“长沙‘禁摩’暂不‘禁电’”的说法不实,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国标规定,各种靠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所谓“助力自行车”都属于轻便摩托车。目前,我国已有广州、武汉、南宁、福州等许多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因此,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慎重。
《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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