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报网 >> 湖南 >> 新闻 >> 时政新闻
>> 热点推荐
扎堆离婚为分房白忙一场 为领7万补贴忙离婚

民航票价听证会公开摇出了7名消费者代表(名单)

学子“候鸟”西北飞 严堵高考移民

无证经营10年大型设备尽有 深圳查封最大黑诊所

长江三峡工程坝区水域10日起将断航67天

四川事业单位将实行聘用制 老婆不能当老公秘书

我国投资18亿进行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耕还林工程

北京全天候开通“非典型肺炎”咨询电话64274209

美国车祸中的死伤者包括湖南多所高校负责人

单向收费运营商不吃亏 五成人将增加35%通话时间

 

  相 关 报 道  
 
  相 关 专 题

 


人民网地方网

湖南:不得实施非医疗目的产前诊断

2003年4月14日10:51

    

    三湘都市报4月13日讯(记者胡忠民 实习生王金侠)今年5月1日,我省关于产前诊断将有新举措,目前《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已出台。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选。《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治医师应当建议其进行产前诊断: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胎儿发育异常或者畸形的;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缺陷的物质的;有遗传病家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年龄超过35周岁的。 

    对于那些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违反规定的个人视情节给予处分。

作者:胡忠民 王金侠

稿源:【红网】

 

  参 加 讨 论
  留 言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E_mail: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 (010)65368382 (010)6536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