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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正式启动设立公职、公司律师改革试点

2003年3月31日10:33

    

    湖南日报讯 日前,省司法厅决定,正式启动设立公职、公司律师的改革试点。 

     

    目前,律师主要以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方式为政府部门和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这种方式往往带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难以管理等问题,法律顾问往往也难以将全部精力投入受聘单位,为其提供经常性的法律服务。设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将有效改变这种状况,更好地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使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今年公职律师试点限长沙市和岳阳市的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公职律师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不设立专门的公职律师事务所,但可以在试点的政府职能部门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试点限于湘潭市和岳阳市区域内的大中型企业。公司律师的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代理本企业参与诉讼、仲裁活动等。据介绍,公职、公司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均适用律师惩戒和处罚的有关规定。

作者:肖文晖 沈霖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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