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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5个月的努力,湖南省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俊秀、副省长贺同新出席4月17日全省清理工作总结会时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收尾工作。
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总数达1114495件,属于本次清理范围的有184724件,其中废止110052件,宣布失效35087件,停止执行1490件,修改3207件,继续有效34776件,暂缓处理112件。
贺同新在总结会上要求,凡属于这次清理范围内继续有效、需要社会普遍执行的政策措施,必须在政府指定的官方刊物上(指人大公报、政府政报和党报)全文公布,市、县、乡三级可以张贴公告,印制小册子置放在政务公开大厅等公众场所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这项工作务必在4月底前全部结束。凡涉及对外贸易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文件,必须按照“谁制定谁翻译”的原则,在公布后90天内翻译成一种WTO语言(英文、法文、西班牙文)译本。各级各部门清理出继续有效的规章和文件,要做好备案工作,凡下级政府制定的规章和文件要报上级政府备案,部门制定的文件要报同级政府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文件,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安排专人进行审查。
作者:钟雯
稿源:【湖南广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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