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报网 >> 湖南 >> 新闻 >> 综合要闻
>> 热点推荐
扎堆离婚为分房白忙一场 为领7万补贴忙离婚

民航票价听证会公开摇出了7名消费者代表(名单)

学子“候鸟”西北飞 严堵高考移民

无证经营10年大型设备尽有 深圳查封最大黑诊所

长江三峡工程坝区水域10日起将断航67天

四川事业单位将实行聘用制 老婆不能当老公秘书

我国投资18亿进行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耕还林工程

北京全天候开通“非典型肺炎”咨询电话64274209

美国车祸中的死伤者包括湖南多所高校负责人

单向收费运营商不吃亏 五成人将增加35%通话时间

 

  相 关 报 道  
 
  相 关 专 题

 


人民网地方网

建专家库解患者忧 职业病治疗将由企业负担费用

2003年4月14日10:49

    

    三湘都市报4月13日讯(记者 何达志)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今天透露,以后职业病鉴定也将像医疗事故鉴定一样,成立专门的专家库。届时,劳动者若对职业病诊断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鉴定,确属职业病的,将由企业负担诊疗费用。目前,相关条例正在运作之中。 

    据了解,省卫生厅将要采取的第一步就是对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资质认证,年内将根据每个市县设置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原则,建立职业病诊断网络。企业必须按规定为劳动者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中发现的职业中毒患者,必须及时送到有关职业病诊断治疗单位进行诊断治疗,体检和诊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怀疑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安排体检,可以自行到经过认证的机构进行诊断,诊断为职业病的,费用由企业负担。 

    据介绍,如果劳动者对诊断结果不服,可以先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如仍不服市级鉴定,还可申请省级最终鉴定。确属职业病的,劳动者的治疗和康复等费用,由企业支付,劳动者也可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对于不按照规定安排职业中毒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稿源:【红网】

 

  参 加 讨 论
  留 言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E_mail: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 (010)65368382 (010)6536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