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申办程序
凡愿在贵州兴办外商投资企业,须按以下程序,向当地地、州、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即可办理。
需申报的材料: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所需文件。1.中国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的报告(2份);2.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各10份);3.合营各方共同编制并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合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2份);4.省工商局关于合营企业名称的核准通知书(2份);5.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各位董事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各2份);6.合营各方委派董事的文件(2份);7.合营各方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等有效法律证明文件(2份);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所需文件。1.外国投资者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报告(二份);2.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2份);3.外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4.外国投资者签署的外资企业章程(10份);5.外国投资者签署同意的外资企业法定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法定代表或各位董事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各二份);6.外国投资者的有效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各2份);7.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设立外资企业的书面答复(2份);8.省工商局关于企业名称的核准通知书(2份);9.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三、办事时限。申报“需申报材料”中第一项,为收到全部符合要求的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申报“需申报材料”中第二项,为收到全部符合要求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每份批准证书收工本费人民币10元。
监督电话: 6827145(省外经贸厅外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