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部门发布网吧管理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省工商局最近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和指导工商部门加强对“网吧”一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经营物品和非法所得,对于检查中查出的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对于5月25日前发现的前置审批手续不齐的“网吧”,令其限期到相关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对于5月25日后发现的前置审批手续不齐和未通过重新审批的“网吧”,责令其停业30日,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关闭营业场所;各地严把登记注册准入关,登记注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律要提交重新审查的前置审批手续和《文化审核合格证》、《公安安全合格证》、《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许可证》;对于重新登记和新登记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论是进行个体登记还是企业登记,一律先到工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持“名称预先登记通知书》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凡“三证”名称不一致的,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大专院校利用教学设备,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必须设在图书馆或计算机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和进行注册登记,未进行注册登记的,按无照经营查处。 作者:张元斌 稿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