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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银行为一些企业信用下降而大伤脑筋时,遵守有借有还信贷规则的贵州省农民信用度正在快速提高。在农村信用社和各级农村基层干部的努力下,全省农村信用体系正日趋完善,到目前全省已建成3个信用乡和573个信用村。
2002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在前些年建立农户信用评定制度的基础上,依靠农村各级党政组织,因地制宜地大力开展信用村(组)和信用乡(镇)的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农户贷款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作用。各级农村信用社都在辖区内选择一个村或组进行试点,然后由点到面,逐步扩大,通过信用村(组)和信用乡(镇)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对评上信用村和乡的农户,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利率优惠。
据介绍,信用村(组)的条件是:农户贷款面占总户数的80%以上;无拖欠贷款农户占辖区内贷款农户总数的80%以上;农民向信用社入股面占30%以上;不良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20%以下;村(组)干部关心、支持信用社工作,没有干预信用社正常经营行为,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旧贷;农户金融意识较强,诚实守信,无逃废信用钍债务行为。信用乡(镇)的评定,要求辖内信用村占50%以上,不良贷款在20%以下等。
从去年初开始,全省基层农村信用社组织工作人员与村干部组成评审小组,下到村寨走进千家万户,对每一农户的资产、人员、信用进行调查,然后评出优秀、较好、一般几个信用等级。对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历年来无不良贷款记录,无不良行为,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在信用社开立存款户头的农户,可评为优秀社员,贷款额度10000元至50000元;对基本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评定前两年无不良贷款记录,无不良行为,在信用社开立存款户头的农户,可评为较好社员,贷款额度5000元至10000元;对基本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无呆滞贷款记录,无不良行为,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在信用社开立存款户头的农户,可评为一般社员,贷款额度在5000元以下。信用等级确定后,由信用社发给贷款证(卡),户主可凭证(卡)以及本人身份证和村(组)出具的贷款用途证明,不用担保或抵押,即可贷款,用钱就像取钱一样方便,资金可循环使用。
近日,为加快此项工作进度,人行贵阳中支要求全省农村信用社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农户的信用评级工作,对农户全部建立经济信息档案,确定每户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及时核发贷款证,继续抓好建立信用村(乡、镇)的工作,在贵州省农村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靳斯慰 苏金陵)
稿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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