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贵州经济立法成为重点
2003年1月16日11:09
昨日上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在所作的《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5年来贵州省立法工作明显加强,经济立法成为重点。 5年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单性条例98件,其中省制定的37件,批准贵阳市的19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42件,占贵州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性条例总数的43.4%。 5年中,贵州省制定了统计管理条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招标投标条例、计量监督条例等,经济立法成为了立法重点,这对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体系健康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耿敬涛)
稿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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