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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溪酒业吃螃蟹
烟草经营者标注“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已经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但在我国,看见白酒生产者标注消费警示却是头一回。
“我们从1999年开始,就在产品外包上标注‘适量有益健康、酗酒有伤身体’警示语。现在,这种行为没有改变。”鸭溪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朝军3月7日说。
在全国白酒同行大多反对标注警示语的时候,鸭溪逆言而行率先吃螃蟹。公司认为,标注警示语的根本目的是基于如下考虑:健康是人类最大财富,应该加以维护,不能因为商业利益而损害健康。
在标注警示语前,公司内部没有根本分歧,只是在使用字眼上有不同意见,原本认为应该用“酗酒有害健康”,但是,有的人认为健康内容分为心理和生理,个别人酗酒可以得到心理满足。
不过,有个别员工私下担心,标注警示语,就等于承认白酒有副作用,会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但是,公司高层认为,这和公司追求的目标没有背离,一个公司不会因为过度追求商业利益而放弃它的社会责任感。况且,标注警示语,并不是完全说明白酒有害,而是提醒消费者应该文明健康消费。如此,消费者能够正确理解公司行为。
事后调查,公司产品销售并没有受到警示语影响。至于销量是否上升,杨朝军以商业秘密和其他理由拒绝透露。 同行指称有伤行业发展
“鸭溪行动”很快遭致同行非议。
本地一些厂家认为,标注警示语,鸭溪在作秀。1999年,正是鸭溪陷入困境的时候,它的目的在于炒作,以吸引消费者和市场眼光而扩大自身产品销量。
这种评价还算温柔,而一些外地厂家认为,鸭溪这样做是“为了自己、牺牲大家”。标注警示语,会波及整个白酒行业的销量。鸭溪倒是吸引了消费者眼球,但是这种消费观念一早深入人心,就会波及白酒行业的销量。
杨朝军说:“每年的糖烟酒会上,我们都会听到如此声音。”
他同时坦白地说,单个厂家标注警示语会扩大单个产品销量,但是如果整个行业为之,会对行业有负面影响。
贵州省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白酒生产厂家负责人说:“其实,适量有益健康、酗酒有伤身体”每个成年人都知道,用不着写在广告和宣传上。在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要求标注警示语前,我们不会效仿鸭溪。
鸭溪酒业公司不愿评价同行说法。杨朝军说:“我们只是倡导一种健康理性的消费行为,警示语对消费者主要起着提醒作用。人人都知道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但是就是有人要闯。如果在他作出违反行为之前,受到人或物提醒,也许他会控制自己。” 消协:倡导标注警示语
省消协秘书长李良寿说,鸭溪酒业行为有利于消费者进行文明健康消费,值得提倡。
他说,我国有些酒文化和消费行为应该得到重新认识,比如说“感情深、一口焖”和“无酒不成席”等,都不是健康文明理性的消费表现。目前,白酒不像烟草要求强制标注警示语,鸭溪率先做了,具有示范意义。
对于如何看待消费者投诉白酒生产厂家要求标注警示语一事,李良寿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但是,国家工商局制定的《酒类广告办法》又没有明确要求生产厂家标注警示语。对消费者行为,我们只能是表示理解和支持。”
杨朝军认为,对于饮用没有标注警示语的质量合格酒而受到的伤害,经营者不应该承担责任。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陈玉祥)
稿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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