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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最近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显示,除了重要的中央储备物资、国家专营的烟叶、食盐和民爆器材,部分化肥、部分重要药品,、教材天然气、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电力、军品,重要交通运输,邮政基本业务,电信基本业务,重要专业服务等13种中央定价以外,我国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将全线放开。这对我省经济会产生哪些影响?是否会引起物价的全面波动?物价放开对我省的经济发展有何推动意义?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有关部门。
省计委经济政策协调处的韦处长说,由于刚开始的机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我省价格管理工作的部分功能正在分工上作调整,计委刚刚着手参与物价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尚没有出台一些新的物价管理办法,中央这次大范围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对贵州物价而言可谓“微波静澜”,没有引起价格的明显波动。
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的负责同志认为,我国大范围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后,我省的物价水平与放开前并无多大区别,并未引起价格的全面波动。
价格的大范围放开而未引起价格波动,对于这种现象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市场价格成了市场经济时代下人们认定的权威价格,近几年来我省的市场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有大幅度提升,各种商品琳琅满目,“随行就市”的商品价格早已深入人心。国家这次放开的商品价格,其实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早就被放开;政府调控的价格体系,其定价功能将得以弱化。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价格的管理只能是予以指导与协调;商品经济的繁荣程度决定于商品价格水平的高与低。
省政府有关部门指出,我国这次大范围放开商品及服务价格对我省的经济发展无疑是一次机会。对全省的经济发展将起着积极的作用。首先会进一步培育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促进我省的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经济总量与发展规模,其次,传统的价格垄断行业已成“孤掌难鸣”之颓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商品及服务价格将越来越多地打上市场调控的印记,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着积极的意义。
对于我国大范围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这一大背景下的我省物价管理工作,有关专家建言,物价部门应适应国家关于价格政策改革的一系列举措,一应当好“裁判”,发挥好监控、协调、规范价格行为的作用,由定价为主转变到以“定规划,当裁判”为主上来,二要变多头管理为归口集中管理,应利用政府机构调整的机会加大计委与物价部门的功能归口,强化管理的力度。三应与国家规定相一致,价格放开后,为防止地方扩大自己的定价范围,中央规定,所有地方的定价目录,都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以后,上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四应推选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据悉,省物价局目前已向社会转发了国家计委关于《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
(扬子)
稿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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