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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考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出台

2003年2月26日09:34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已经出台,为了有利于更好地选拔艺术类人才,今年我省特地放宽了相关录取条件。 

    据介绍,今年我省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学校仍为普通本科院校(含民办二级学院),招生项目为声乐、舞蹈和器乐。凡是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一等奖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具有较高艺术素质,经招生院校考察、推荐合格的考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间与高考报名时间一致,为2月24日至28日。考试分必考科目和加试科目两部分,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对考生集中统一测试,时间定于3月22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对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各招生院校可根据考生志愿,按下列规定择优录取:投档线高于省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可在省控线上录取;投档线接近、等于省控线的高校,可在学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沈教体 袁建阳) 

     

      

稿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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