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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主站>>地方>>江苏>>地方要闻 2003年05月30日10:09


南京修改地方条例 随地吐痰最高罚200元

黄红芳

    本报讯 南京通过修改地方法规的形式,加大对随地吐痰的处罚力度。在5月29日结束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对随地吐痰、乱倒污水和乱扔垃圾者从原来罚款10元以下提高到5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罚款200元。 

    南京市市容管理局张东毛局长指出,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是一种卫生陋习。研究表明,非典病毒在一口痰中的存活时间可达38小时,在粪便中存活时间可达48小时,腹泻的情况下可达96小时。修改后的条例规定,乱倒污水、乱掏粪便、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50元以下罚款。出现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如拒绝清除痰迹、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的;当场故意实施违法行为以示抗拒的;拒绝接受处罚企图逃逸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据悉,上海今年4月已将随地吐痰的最高处罚额度提高到200元。 

    来源: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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