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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今天开始统一向下岗失业人员发放新的《再就业优惠证》,符合条件者可到街道申领此证。
新的优惠证除将享受的原有优惠政策并轨外,还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扶持力度。扶持对象不仅包括国有企业下岗人员,还包括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需要安置的人员、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据悉,我省安排了1亿元的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从事个体经营者,可以在3年内免征3项税种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还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社会保险补贴方面,除了原有养老、失业保险外,还增加了医疗保险,遏制目前困难职工“因病致贫”的问题。
新的优惠政策另一个突出特点是,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各项政策进一步细化明确,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公安等各部门应该减免或者收取的费用都一一列清。(张磊 英杰 海明)
稿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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