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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出通告,决定从3月1日6时起至5月31日6时止,对洪泽湖实行全湖封湖禁渔。
本次封湖禁渔期间,除春汛银鱼和夏季拖虾及划钯河蚬经特别允许可以生产作业外,其它所有从事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捕捞生产活动和收购活动一律禁止,所有渔船渔具一律撤出生产阵地到指定地点停放,禁止在网围养殖区内进行清塘和捕捞作业。本次禁渔范围为洪泽湖全湖水域,包括成子湖、溧河洼、圣山湖及所有与洪泽湖相连的湖荡、湖湾、湿地。沿岸有大堤的以大堤为界,没有大堤的以12.5米水位线为界,伸入陆地的河道以河口两岸连线向内延伸1公里处为界,淮河以淮河大桥为界、二河、三河分别以二河闸和三河闸为界。凡违反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石守权)
稿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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