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物价局公布百姓消费价格信息 为使市民实现明白消费,依法维权,近日,市物价局编纂了《百姓消费价格指南》,集中公布了房、水、电、气、热等部门的价格信息。
1.居民生活用自来水:每立方米2.00元(含污水处理费0.15元)。
2.居民照明电:0.339元/千瓦时(含电建基金0.02元;城市建设附加费0.015元;三峡基金0.004元)。
3.民用煤气:每立方米1.50元。
4.民用液化气:计划内每公斤3.50元;计划外执行市场调节价格。
5.居民热价:热电联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2.50元;锅炉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3.50元(以上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6.居民公有住宅房屋基本租金:按房屋使用面积计算,成套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65元,非成套住宅1.30元,简易住宅0.95元。
7.居民卫生费标准分三种:实施垃圾袋装化管理的每月每户4.00元;对已办暂住证的外地来长人员,每人每月2.50元;暂未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的每月每户1.50元。 作者:吕海琛记者孙红梅 稿源:【长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