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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放宽户籍政策简化落户手续

2001年8月28日09:28

    

    8月2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厅近日出台了《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为吉林省吸引人才放宽户籍政策的工作意见》,为外省精英在我省安家落户大开绿灯。

    工作意见中规定,对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各类专家;获得国家、省部级专项奖励人员;高级工人技师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的具有学士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工作放宽条件限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工作的,应准其在实际居住地落户;被我省机关、团体、学校、事业单位和各类所有制企业聘用的上述人才,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移到被聘单位所在市、县(市)内落户;在大、中城市落户的上述人才到基层参加经济建设时,可保留户口,如本人要求将户口迁往工作所在地,可予以办理,并允许随时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夫妻投靠落户的,其中一方属上述人才的,其配偶投靠、子女随迁落户,不受户口迁移条件限制?quot;农转非"的不受指标限制。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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