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大委员建议携带病毒献血应追究法律责任
2002年9月24日09:39
【北国网讯】昨天,吉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进入二审的《吉林省献血条例》(草案)让委员们把关注点不约而同地转到了献血安全上。 一些委员说,《条例》(草案)应加上献血安全方面的规定。尤国委员说,在《条例》中应加上一条对明知自己是病毒携带者,在不报告的情况下却献血者,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证用血者的安全健康。 (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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