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1月17日通过: 决定接受王岐山因工作调动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