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期货经营机构行为 严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通告
为了切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将规范期货经营机构行为,严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一九九九年度年检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9号),广东省(不含深圳市)有17家期货经纪公司通过1999年度年检,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和国家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可以从事国内商品期货经纪、信息咨询和培训业务。(17家期货经纪公司名单附后)。
二、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目前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有4家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正处于报批和规范过程中,它们是:
广东宝利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顺德营业部、广东兆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湛江营业部、广东南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海营业部、上海大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
三、凡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设立的期货交易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均为非法期货经营机构,必须立即停止其非法经营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在非法期货经营机构中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均属违法行为,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四、期货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及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等境外期货交易活动。凡参加此类违法活动的,将依法受到严厉查处;有关当事人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附:17家期货经纪公司名单
1、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合晖街198号五楼 法人代表:赵桂萍)
2、广东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北路228号南方期货大厦5楼 法人代表:张建国)
3、广东汇储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九楼 法人代表:王龙京)
4、广东宝利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南海桂城区南兴六路82号 法人代表:陈国裕)
5、广东集成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轻工三路13号纺织大厦五楼 法人代表:张铁伟)
6、广东兆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东山区先烈中路65号东山广场东楼11层 法人代表:彭弘)
7、广东南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26B1室 法人代表:刘广民)
8、广东寰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庙前西街48号七楼 法人代表:张绍芸)
9、广东泰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东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1号 法人代表:何见光)
10、广东万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河沙路珠岛花园广安路15号 法人代表:卢耀明)
11、东莞华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东莞市南城路嘉裕六号楼二楼 法人代表:祁炜锦)
12、东莞宏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篁村区宏远工业区宏远花园牡丹阁二楼 法人代表:陈海涛)
13、南海市南粤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南海市黄岐镇广佛一路34号 法人代表:龚大和)
14、南海市海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南海市桂城佛平二路112号东骏大厦12楼 法人代表:骆敏刚)
15、华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沿江中路195—197号沿江大厦10楼 法人代表:杨铁龙)
16、神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36楼 法人代表:梁兢)
17、惠州华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惠州市下埔大道华惠大厦五楼 法人代表:蔡爱民)
特此通告
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
二OO一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