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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昨日(3月19日)召开的广州市生态示范区现场工作会议传出消息:近日,广州市环保局出台了《广州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标准》,生态示范区建设将主要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的生态建设。据悉,这是广州首次设立市级生态示范区。
据了解,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含村改社区)、镇以及各种所有制农场、生态园、公园、园艺场、农庄、基地等单位都可以申报创建广州市生态示范区,可向当地区、县级市环保部门申报,但是居住小区不适宜申报。
根据镇、村、农场、生态示范园的特点不同,创建生态示范区的考核标准也不同。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生态环境、生态农业模式、工业污染控制等指标。创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辖区3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破环生态环境事件,没有滥捕乱猎、买卖和食用受保护野生动物案例,无滥采乱挖石矿、沙土和乱砍滥伐树木行为,无森林或林区火灾等事件发生。
生态示范区不仅要求区内多“绿色”,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还表现在人口数量与经济规模的可持续发展。创建单位必须连续两年内计划生育达标率达100%,并且两年内没有计划外生育现象。
生态示范区重在环境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对命名为“生态示范区”称号的单位,各区、县级市环保部门每两年将复查一次。对于生态建设倒退不合条件,必须进行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条件,取消其生态示范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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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示范区广州已有28个
今年广州将设立市级生态示范区,并开展创建试点工作,从建立区域范围的生态可持续发展模式入手,继而由点成面,为构筑广州生态城市打下基础。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生态示范区现场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从2000年开始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活动,目前广州共有28个单位获得省级生态示范区称号,占全省总数的1/3.为了配合广州生态城市建设和2010年实现“大变”工作的开展,市环保局决定从今年起设立市级生态示范区,并开展建设试点工作,当前重点放在以镇、村(社区)、场、园为单位的组织实施上。主要任务是:保护农业生态和发展农村经济,镇、村(社区)工业合理布局和污染防治,改善和美化环境等。
广州将树立一批区域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典型,2005年以后,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程度改善。
生态示范村部分指标
社会经济发展指标
农民人均年收入:一类4500元,二类3500元,三类2500元
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100%
生态环境质量饮用水合格率:100%
养殖废水处理率:100%
人群粪便处理率:100%
禽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率:〉50%
生活垃圾清运率:〉90%
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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