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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4月18日电(广东频道记者 李南玲) 海关调查部门针对目前价格瞒骗走私较为突出的动向,结合入世以来走私呈现出的高智商、高科技化等新特点,把打击以价格瞒骗为主的商业瞒骗行为作为海关监管的重要环节,对这一影响税收征管的“隐型杀手”进行严防猛打。
记者从深圳海关今日召开的反价格欺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关调查人员紧紧抓住价格瞒骗的主要手法和特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如针对大多数价格瞒骗案件是通过“洗单”即境外中转商和境内代理商内外勾结,隐瞒原始发票,重新制作虚假报关单证办理报关手续,调查人员注重从外围调查取证,以寻求突破。2002年9月初,深圳海关就是通过大量的外围调查,查明李某等人利用深圳某公司和宜昌某公司名义相继与香港某公司签订化工原料的购货合同,并以深圳多家公司为收货单位,伪造外贸合同和发票,向海关进行虚假报关。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李某等人以此种手法向海关申报进口化工原料共计329407.3公斤,案值约人民币2053.95万元,偷逃税款约人民币700万元。
针对有的不法分子向海关申报进口的报关单的数据只在价格上做文章,其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方面均如实申报,隐蔽性很强的特点,调查人员把找准破案关键点作为首要环节。2001年10月,海关调查人员发现深圳某公司在2001年3月17日向深圳笋岗海关申报进口西门子数字减影系统一台,申报单价为25万美元,而国内同类商品价格约1百万美元左右。调查人员从物流监控和分析资金流向入手,将本案取证的关键点定位在该公司的实际付款情况上,在找到该批医疗器械的最终用户和境外供货方后,迅速调取有关合同发票、银行汇款单等重要单证及合同章印模,最终成功破获此案。经估税认定,该案案值达人民币589万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176万元。
据介绍,从2002年1月至今年3月,深圳海关共查获价格瞒骗走私、违规案件142宗,移送侦查案件16宗,涉案案值人民币4.3亿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3952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1.13亿元。该关表示,今后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始终保持反价格瞒骗的高压态势,力争取得更大的战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地方投资发展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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